本学期各个院系的义工活动开展得越来越频繁,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卖报纸、做清洁、做义务家教……得到了社会和学校一定认可,不过同样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例如听讲座、走方阵都有得工时拿的“尴尬”,义工组人员统计人数时,大家首先关注的是工时多少,却极少有人把关心参加义工活动的实际意义等等现象。
诚然,义工制度的实行,让我们的看到学校逐渐开始注重实践的希望。做义工一方面服务了大众,帮助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另一方面同学们又从中积累了社会实践经验,可以说得上是“双赢”。但是也就是由于义工制度本身的某些不合理因素,造成了前面所说的义工沦为形式化的尴尬。
首先,笔者认为,义工本来是不好拿工时来衡量的。做义工,更重要的是在于心,而并非在于行。我们参加的义工活动,通常都是我们不需要多大努力就很容易能够做得到,根本不会涉及到做高难度的体力或脑力劳动,所以“非重于行”,更为重要的是,“义”应发自内心想去帮助别人,如果用工时去衡量,义工活动马上就变质了。功利化的工时,就完全背离了做义工的初衷。
同时,单单用做几个小时就给几个工时的简单办法是完全不能够考核做义工的实际效果。做义工的过程中有很多因素不能够很好地被量化,譬如用心程度,实践效果,都是不能够拿生拉硬拽的指标来衡量的,单单用几个工时这样划分的指标根本无法实际反映出学生实践实际状况。举个例子来说,做义工卖报纸,有人就是拿着报纸去逛街,回学校再把报送给朋友看,自己掏腰包“买”工时——反正又不贵!而有的同学很费力地去叫卖才好不容易拿到工时。同样的工时在价值上却完全不能够等价,用同样的标准来衡量很明显对后者是很不公平的。跟选修课一样,同样“等值”的2个学分,有的同学没有听过课,到网上拷贝一篇论文,有的同学每堂必到,认认真真写出论文拿到的是同样的两分,这公平吗?
再者,义工工时之所以如此受人追逐,很大原因在于很多学院为了全面考核学生素质,于是把义工工时与奖学金评定挂钩,我们暂且不讨论这样做是否合理。但是这种硬性规定在客观上实际上是加重了学生的功利性的。如果工时不满就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同学们能够得到奖学金,不得不被逼着“努力地”去挣足工时。
虽然我们不能因此说取消义务工时,但我们又必须让我们的义工制度趋近合理,那么怎么样才能让我们的工时不变质呢?笔者认为办法有二:第一,实行义务工时梯度化,对参加同样的义工活动,参与积极的同学可以拿到更多的工时,而参与不积极甚至消极的同学只能拿到更少的工时或是拿不到工时,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大家的积极性。第二,加强义工过程当中的监督力度,使得每个人都能够拿到应得的工时,很多义工活动都基本是无人监督,所以给人提供偷懒的机会,如果能够加强监督,使考核得到的资料更为完整的话,起码还是可以使我们的工时的公正性有所提高的。
这样的话,应该能够在一点程度上摆脱拿义工的尴尬。但是最根本的办法,还是教育每个同学都重“义”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