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做退站处理的公告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7】20号)规定,按照《关于对违反规定博士后人员办理退站的通知》(中博基字【2018】15号)要求:在站时间超过6年的博士后人员,设站单位在告知本人或公告后须予以退站。
为规定博士后管理,研究决定对R.sankar超期在站博士后做退站处理。
附表:按退站处理博士后名单
序号
姓名
博士后编号
进站时间
1
R.sankar
76404
2009-07-08
44118太阳成城集团
2022年12月3日
版权所有 44118太阳成城集团 - 太阳娱乐官网app下载 COPYRIGHT 2014-2021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44118太阳成城集团西一楼208室邮编:430074联系电话:027-58868736学院邮箱:hustchem@hust.edu.cn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