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2020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农办科〔2019〕8号)要求,根据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以下简称“转基因专项”)总体实施方案和“十三五”实施计划,农业农村部2020年拟支持一批转基因专项“后立项、后补助”课题。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面向保障国家食物安全、生态安全、绿色发展等重大需求,坚持产品和产业导向,进一步遴选一批“十二五”以来具有产业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基因新品系、重要基因等,提升我国转基因产业发展能力和水平。支持范围、申报条件和经费安排等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组织实施方式
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有关规定,委托转基因专项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采取下列方式组织实施:一是由成果研发人自由申报。二是委托第三方对申报的成果进行价值评估。三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成果进行技术验证。四是委托第三方进行补助价值评估确定入选成果和补助经费,补助的经费不等同于成果研发所需的总经费。对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成果将不予补助。
三、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
转基因专项的后立项、后补助的成果知识产权管理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国科发专〔2017〕145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专〔2010〕264号)、《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管理办法(暂行)》(农科教发〔2009〕10号)、《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农办科〔2013〕44号)执行,与前立项、前补助的成果同等管理。
四、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资格
申报单位为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
(二)申报成果资格
符合指南要求,但未纳入转基因专项的支持范围的成果。
(三)其他要求
1.同一成果不得多头和重复申报。
2.课题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对于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在3年内不受理其提交的所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报。
五、课题申报书报送
(一)网络申报
课题申报书电子版通过网络申报,统一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上在线申报(申报书编制说明见附件2,形式审查标准见附件3)。
1.账号创建。请有意申报负责人联系科发院重大项目办创建账号,已有账号负责人直接登陆在线填报。
2.在线填报。申报用户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完成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管理员审核确认后,请于2019年4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在线提交单位管理员。
(二)纸质版递交
单位提交专业机构后,申请人在线打印或导出申报书电子版。采用A4纸双面打印,正文与附件一起左侧平装成册,封面统一用浅绿色无底纹彩色纸;扉页为签字盖章页,内容格式与封面相同。纸质版一式七份(其中两份封面标注正本,科发院留存1份,学院留存1份,课题负责人自留3份原件用于存档),电子版刻录光盘,电子文件名称格式为“课题名称—申报书”。
请于2019年4月3日12:00前,将课题申报书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办公室32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uanglp@hust.edu.cn。
联系人:
学 院:黄礼平、陈小锋 电话:027-87543032
科发院:叶海祥、赵蔓蕾 电话:027-87558314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项目管理一处,刘凯、张晓磊;电话:010—59199367、59199333;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510室。
网络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10—58882999;传真:010—58882370;电子邮箱:program@istic.ac.cn。
农业农村部通知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KJJYS/201902/t20190221_6172249.htm
附件:1.转基因专项2020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2.课题申报书编制说明
3.课题申报书形式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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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