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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关于2022-2023学年度新生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23-03-02 09:21:05  点击量: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关于2022-2023学年度

    新生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全院各大一班级:

    我院即将开展2022-2023学年度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请各班级按照校发文件《44118太阳成城集团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依据分配到年级、专业的名额,做好本次评选和评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定的奖学金有:

    1.新生学习优秀奖学金;

    2.新生自强奖学金;

    3.新生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4.新生社会公益奖学金;

    二、评选要求及说明

    1.请各班级严格把关,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细致地进行本次评优评奖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学生本次评优资格;

    2.每个班级必须由全班同学推选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同年级同专业各班评审小组集中在一起进行本年级本专业的奖助学金评选;

    三、各项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报条件

    获任何一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明礼诚信,为人正派,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当学年度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全部及格(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学生工作处审批后再参加评选);

    4.当学年度未受到处分。

    (一)获新生学习优秀奖学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习态度认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钻研精神;

    2.本学年在本专业成绩排名达前25%

    (二)获新生自强奖学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自强自立,奋发进取,能克服各种现实困难;

    2.热爱集体,积极参加班级、院系或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3.学习认真,本学年成绩排名达本专业前50%。

    (三)获新生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认真组织或参与院、系级以上(含院、系级)的各类文艺、体育活动2次以上。

    (四)获新生社会公益奖学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社会工作,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等;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担任公益活动的组织者,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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